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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新春佳节,烟花爆竹进入经营、运输、燃放高峰期,也是各类安全隐患易发多发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依法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坚决堵塞安全漏洞,现明确烟花爆竹安全“十个严禁”如下:
(一)严禁在禁燃区违规燃放。严禁在零售点30米内试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80米内燃放组合烟花等升空类产品,严防因外部燃放行为引发零售点爆燃事故。
(二)严禁“三合一”经营。严禁零售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的生活与经营未分离现象,严禁在经营场所内留宿人员。
(三)严禁超量超高堆放。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严禁成品堆垛高度超过2米,严禁倒置、靠墙堆放。
(四)严禁销售非法产品。严禁销售超标(如“假大空”组合烟花、超标擦炮)、违禁(如礼花弹等A级产品)及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的“三无”非法产品。
(五)严禁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在零售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煤炉、燃气取暖器等产生明火的设备。
(六)严禁混存混放行为。严禁将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如白酒、油漆、氧气瓶、打火机等)混存在同一库房或销售区域内。
(七)严禁无证、一证多点。严禁无证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严禁擅自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摆摊设点、设置仓库的“一证多点”行为。
(八)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零售点应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警示标识。
(九)严禁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严禁利用互联网平台(微信、抖音、快手、QQ等)非法售卖烟花爆竹,通过线下送货或指定地点自提的方式违规销售,严禁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运输烟花爆竹。
(十)严禁非法运输行为。严禁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严禁使用无资质车辆(如面包车、三轮车私自改装)运输烟花爆竹。
(二)不要购买“三无”烟花爆竹和专业燃放类产品(如礼花弹),认准正规门店及经营许可证;
(三)燃放时,应注意烟花爆竹外包装标明的注意事项,按照燃放说明操作,不要“二次打火”,未引燃需等待15分钟后用水处理;
(六)燃放完毕不要立即离开,需检查余火,用水浇灭残骸确认无隐患后再离开。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 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三) 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
为进一步强化磴口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严厉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磴口实际,现就有奖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事宜通知如下。
1.严禁未经依法许可,擅自生产、加工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相关易燃易爆原材料,严禁非法改装、拼装烟花爆竹产品;
2.严禁未经依法许可,非法经营(含通过互联网、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以及流动摊点、无证门店等线下渠道)、储存、运输、携带、邮寄烟花爆竹及相关易燃易爆原材料;
3.严禁已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的单位,违反许可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严禁一证多点、占道经营、流动兜售,严禁擅自变更经营地点、扩大经营范围,严禁销售超标、伪劣、无合格证明的烟花爆竹产品;
4.严禁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如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严禁燃放孔明灯等各类违规燃放物。
5.严禁非法出租、出借、转让烟花爆竹经营、运输许可证件,严禁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6.严禁未经依法审批,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禁无资质单位和个人承接焰火燃放作业;
7.严禁其他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违规涉爆行为。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线索,对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从事本通告禁止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上缴非法物品,如实说明相关情况,争取从轻处理。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改正、拒不上缴非法物品的,执法部门将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没收非法物品、违法所得及相关工具,并处以相应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非法涉爆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及时受理、快速核查、依法处置。
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212969(供货来源索证索票]无合格证明烟花爆竹等市场乱象);
磴口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负责统筹受理各类非法涉爆违法行为举报,分流督办相关事项)。
五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五原县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严厉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五原县实际,现就有奖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事宜通知如下。
1.严禁未经依法许可,擅自生产、加工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相关易燃易爆原材料,严禁非法改装、拼装烟花爆竹产品。
2.严禁未经依法许可,非法经营(含通过互联网、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以及流动摊点、无证门店等线下渠道)、储存、运输、携带、邮寄烟花爆竹及相关易燃易爆原材料。
3.严禁已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的单位,违反许可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严禁“下店上宅”、超量储存、一证多点、占道经营、流动兜售,严禁擅自变更经营地点、扩大经营范围,严禁销售超标、伪劣、无合格证明的烟花爆竹产品。
4.严禁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如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严禁燃放孔明灯等各类违规燃放物。
5.严禁非法出租、出借、转让烟花爆竹经营、运输许可证件,严禁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6.严禁未经依法审批,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禁无资质单位和个人承接焰火燃放作业。
7.严禁其他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违规涉爆行为。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线索,对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从事本通告禁止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上缴非法物品,如实说明相关情况,争取从轻处理。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改正、拒不上缴非法物品的,执法部门将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没收非法物品、违法所得及相关工具,并处以相应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及时受理、快速核查、依法处置。
五原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负责统筹受理各类非法涉爆违法行为举报,分流督办相关事项)。
当前正值新春佳节,烟花爆竹进入经营、运输、燃放高峰期,也是各类安全隐患易发多发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依法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坚决堵塞安全漏洞,现明确烟花爆竹安全“十个严禁”如下:
(一)严禁在禁燃区违规燃放。严禁在零售点30米内试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80米内燃放组合烟花等升空类产品,严防因外部燃放行为引发零售点爆燃事故。
(二)严禁“三合一”经营。严禁零售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的生活与经营未分离现象,严禁在经营场所内留宿人员。
(三)严禁超量超高堆放。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严禁成品堆垛高度超过2米,严禁倒置、靠墙堆放。
(四)严禁销售非法产品。严禁销售超标(如“假大空”组合烟花、超标擦炮)、违禁(如礼花弹等A级产品)及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的“三无”非法产品。
(五)严禁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在零售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煤炉、燃气取暖器等产生明火的设备。
(六)严禁混存混放行为。严禁将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如白酒、油漆、氧气瓶、打火机等)混存在同一库房或销售区域内。
(七)严禁无证、一证多点。严禁无证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严禁擅自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摆摊设点、设置仓库的“一证多点”行为。
(八)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零售点应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警示标识。
(九)严禁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严禁利用互联网平台(微信、抖音、快手、QQ等)非法售卖烟花爆竹,通过线下送货或指定地点自提的方式违规销售,严禁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运输烟花爆竹。
(十)严禁非法运输行为。严禁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严禁使用无资质车辆(如面包车、三轮车私自改装)运输烟花爆竹。
(二)不要购买“三无”烟花爆竹和专业燃放类产品(如礼花弹),认准正规门店及经营许可证;
(三)燃放时,应注意烟花爆竹外包装标明的注意事项,按照燃放说明操作,不要“二次打火”,未引燃需等待15分钟后用水处理;
(六)燃放完毕不要立即离开,需检查余火,用水浇灭残骸确认无隐患后再离开。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 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三) 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
乌拉特中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严防安全事故的通告
2026年2月15日14时许,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榴街道东安村一烟花爆竹零售店发生燃爆事故,造成8人死亡、2人受伤。2026 年2月18日14时许,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一烟花爆竹零售店发生爆燃,造成12人死亡。事故教训极为惨痛,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春节前后,乌拉特中旗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进入高峰期,加之冬季气候干燥、大风天气多发、城乡集市与人员密集场所活动频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点多面广、交织叠加,全链条安全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压实安全责任,从严从细落实监管措施,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在我旗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与节日安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现就全面强化全旗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把许可准入关口,坚决取缔无证非法从业 烟花爆竹经营、运输依法实行严格许可管理。未经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交通运输部门核发道路运输许可及相关批准文件,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不得擅自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储存、运输等活动。全旗各级各监管部门将加大许可核查与现场核验力度,对无证经营、无证运输、超许可范围经营等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坚决取缔,彻底清除非法从业隐患。
二、严管经营储存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流向登记制度,从具备合法生产资质的企业采购合格产品,严禁采购、销售超标、违禁、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严禁向无零售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及流动摊贩供货。烟花爆竹零售店铺必须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储存限量规范经营,实行一店一证、专店专柜、专人负责,严禁一证多店、异地经营、“前店后宅”“下店上宅”、超量储存、店外摆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零售店铺内外吸烟、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在零售店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燃放、试放烟花爆竹。严禁通过微信、抖音、快手、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电商平台等线上渠道发布非法销售信息、开展线上引流、线下非法交易、隔空售卖等行为。
三、严打非法运输行为,全程阻断风险传播链条。未经依法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输烟花爆竹。严禁使用货运车辆、私家车、网约车、农用车等非专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严禁利用物流、快递、寄递、客货捎运等方式夹带、藏匿、寄递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零售网点统一配送产品,必须使用具备资质的专业运输车辆、配备合格驾驶人员与押运人员,严格按照许可事项、路线、时限规范运输,严防途中丢失、被盗、燃爆等风险。监管部门将加大路面巡查、卡口检查与物流寄递查验力度,对非法运输行为依法顶格处罚。
四、严控燃放安全区域,从严规范燃放行为秩序。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区、加油站、输油气管道、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商场集市、城乡结合部、住宅小区楼群、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区及其他重点防火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因重大庆典、节日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大型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须依法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提出申请,经严格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后方可实施。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燃放规定,选择安全区域、规范方式燃放,不购买、不燃放超标违禁产品,不在零售店周边、人群密集处、易燃易爆场所周边燃放。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店)立即采取以下八项硬措施,严防各类风险失控引发意外。 五个严禁: 一、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 二、严禁超量储存。 三、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 四、严禁在零售店(点)周边 100 米内燃放试放。 五、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三个务必: 一、务必专人现场盯守。 二、务必严控进店人数。 三、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
五、畅通举报监督渠道,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旗实行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欢迎广大群众、经营户、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凡发现无证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违规燃放、销售假冒伪劣及超标违禁烟花爆竹、线上非法销售等行为,向行业监管部门举报。对举报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形成全链条、全覆盖、无死角的严管严治高压态势。对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
乌拉特中旗旗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负责统筹受理各类非法涉爆违法行为举报,分流督办相关事项)。
为进一步强化乌拉特前旗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严厉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乌拉特前旗实际,现就有奖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事宜通知如下。
1.严禁未经依法许可,擅自生产、加工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相关易燃易爆原材料,严禁非法改装、拼装烟花爆竹产品;
2.严禁未经依法许可,非法经营(含通过互联网、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以及流动摊点、无证门店等线下渠道)、储存、运输、携带、邮寄烟花爆竹及相关易燃易爆原材料;
3.严禁已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的单位,违反许可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严禁“下店上宅”、超量储存、一证多点、占道经营、流动兜售,严禁擅自变更经营地点、扩大经营范围,严禁销售超标、伪劣、无合格证明的烟花爆竹产品;
4.严禁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如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严禁燃放孔明灯等各类违规燃放物;
5.严禁非法出租、出借、转让烟花爆竹经营、运输许可证件,严禁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6.严禁未经依法审批,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禁无资质单位和个人承接焰火燃放作业;
7.严禁其他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违规涉爆行为。
二、强化有奖举报,严肃依法追责问责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线索,对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从事本通告禁止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上缴非法物品,如实说明相关情况,争取从轻处理。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改正、拒不上缴非法物品的,执法部门将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没收非法物品、违法所得及相关工具,并处以相应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渠道及联系方式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及时受理、快速核查、依法处置。
乌拉特前旗公安局:110(非法运输、燃放、储存烟花爆竹及阻碍执法等行为);
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负责统筹受理各类非法涉爆违法行为举报,分流督办相关事项)。
来源:临河公安、磴口县人民政府、五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平安杭锦后旗、乌拉特中旗发布、乌拉特前旗应急管理局
2月21日,农历正月初五,河南省委书记刘宁、省长王凯在郑州与河南省民营企业家代表餐叙交流。
福州日报消息,2月21日,大年初五,福建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书记郭宁宁,福州市市长吴贤德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调研检查节日文旅市场、城市运行、消防安全等工作。
3种深蹲变式及训练部位 #健身干货 #深蹲 #臀腿训练 #头条作品双星激励计划
△香港烟花秀庆春节马年春节期间众多内地旅客赴港旅游贺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数据显示,从15日(腊月二十八)至20日(大年初四),入境香港旅客总数超过116万人次,其中内地旅客逾98万人次,约占84%。今年内地春节长假长达9天,香港各口岸迎来大量内地旅客。
刚到北京,他没先见中方官员,反而先去参加了旅华韩侨的座谈会,当场就放了软话,说韩中关系全面恢复是本届政府最重大的外交成就,要尽最大努力加强双方沟通合作。
海南不是下一个香港、新加坡,而是未来世界的新东西
它不是香港也不是新加坡,要做的是新的东西,是全球化的新路子,马云很早就看明白了,数字贸易是关键,为了小公司服务,规则也要改改。
就在2026年2月15日至16日,也就是中国人民还在享受团圆的时候,菲律宾却拉着他的“域外朋友”美国,一同开着军舰和军机来到了黄岩岛附近,搞起了所谓的“联合巡航”。不过,可没打算惯着菲律宾,他们直接在南海海域组织了海空兵力,展开了一场“战备警巡”。
中日关系的走向或许不用乱猜了,已经很明朗了,日本根本没能力挑战中国,这点毋庸置疑。至于两国会不会开战,开火权牢牢掌握在中方手中
去年十一月,日本国会的一场答辩让整个东亚地区的空气骤然凝固。 时任首相在回答议员质询时,抛出了一个极其危险的表述,将台海地区的潜在事态与日本自身的“存亡危机”直接挂钩,并暗示这可能触发集体自卫权的行使。 这番言论如同一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瞬间激起了千层浪。
声明:本文为短篇故事,为方便阅读,用第一人称来写,情节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图片来源网络收到银行短信时,我正在菜市场挑西红柿。手机震动,掏出来一看,屏幕上那行字让我手一松,西红柿滚了一地。“您尾号3478的账户收到汇款1,200,000.
020-88888888